(一)负责组织协调医院质量管理具体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二)参与制定全院性的质量管理规划、质量目标、医院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主要措施。
(三)协调各部门、科室及各个质量管理环节,组织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开展活动。
(四)实施医院质量教育和培训。
(五)负责调查分析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或控制措施。
(一)在院长、主管副院长领导下,根据医疗保险行政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二)协调各部门、科室之间医疗保险工作,保证医疗保险工作的正常运转。协调解决医保患者在医院诊疗过程中的问题。
(三)负责组织全院的医保法规知识、政策的培训、考核。
(四)制定和修改全院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医疗保险质量检查,监督、落实、考核各部门、科室医疗保险工作。
(五)负责医院下设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工作。
(六)负责办理医院职工的医疗保险、家属的统筹医疗保险工作
(七)负责医院新增诊疗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申报工作。
(八)调查分析医院发生的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原因,制定改进和控制措施。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根据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的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全院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监督和评价。
(二)负责全院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三)进行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做好漏报率调查和现患病人的监测、统计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对医院环境卫生、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协助科室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制定控制措施,并督促实施。
(四)对医院感染流行暴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提供专业建议、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协助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
(六)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七)定期检查监督医疗废物的正确分类、交接登记、院内运输、暂时贮存、转交等全过程的工作,督促做好职业暴露安全防护措施。
(八)根据《综合医院建筑标准》有关卫生学标准及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对医院的改建、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九)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