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的领导下,综合协调全院各行政、业务部门的工作联系;调查收集医院各方面工作情况,为院长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负责安排各种全院性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好会议纪要,做好院长办公会记录和决定事项的传达贯彻及催办督办工作。
(三)负责草拟、制订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负责起草、审核医院有关文件。
(四)负责来文、来函的签收、登记、传递、保管和有关文件的督办、催办工作,做好医院文书材料的收集、积累和立卷、归 档、保管、利用工作。
(五)牵头做好医院保密工作,负责对外通讯和联络工作。
(六)负责医院印章的保管、使用工作;负责医院各部门印章的刻制、销毁和使用管理的监督工作。
(七)分管打字复印室、综合档案室、收发室、电话总机室、司机班等工作;负责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负责医院行政用车安排工 作。
(八)做好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领导因公来院的接待工作,做好外宾来访接待工作。
(九)参与医院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和领导班子委托的其他全院性管理工作。
(十)负责审查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医院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工作第一线的医务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一)在健康教育委员会领导下,按时制定全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健康教育成果,定期筹备健康教育委员会工作会议。
(二)医院重大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大型健康教育设备的添置、大项健康教育设施的建立提出专项报告,报健康教育委员会审定和主管院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全院健康教育小组的健康教育工作,推广先进经验。
(四)对全院健康教育网络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
(五)加强健康教育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定期检查维修健教设备。
(六)加强学习,提高健康教育室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七)管理医院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八)管理健康教育档案工作。
(一)负责对医院和有关上级部门及领导批转的、医院门户网站上的信访件的接收、记录、立案、分发及案件的督办、催办、检查、回复及归档。
(二)负责及时向分院、职能科室或临床科室转办、交办信访件。
(三)负责信访件的统计、上报、情况分析、情况反馈及工作总结。
(四)负责“领导接访日”的组织安排。
(五)负责信访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六)督促、检查、指导各科室、分院、社康中心的信访工作。
(七)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转办、交办、催办、统计、归档等信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台帐管理。
(八)积极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提供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定期向有科室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为领导提供相关决策信息。
(九)不定期对医院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和上访信息;做好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